5月7日,蕲春县消防大队在检查商业大楼三楼家私城时,发现该楼层灭火器箱均为空箱,灭火器集中摆放在过道墙角;主疏散楼梯处的防火卷帘门电源处于断电状态,防火玻璃门敞开且未设置闭门器,并且疏散楼梯处堆放物品柜、废纸箱等杂物,严重阻挡消防安全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大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家私城工作人员将灭火器分装到器材箱内,移走消防通道上的杂物,并打开防火卷帘门的电源,对家私城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自全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以来,蕲春大队积极在全县范围内发起地毯式排查,严查各类公共场所,有效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为全县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