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房产网
您当前位置:蕲春房产网>蕲春楼市>楼市行情

黄冈出台楼市新政 购房者坐享利好

2014年09月17日 10:57     小编:房哥     黄冈新视窗网|0     点击:1365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近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见》,这一新政策的出台,不仅加强和改善了黄冈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都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

  据了解,该《意见》共16条,在建立市场主体推出机制、加强房地产预售管理、市民购房优惠政策等方面强化了具体措施。其中,首套房首付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年限增加、享受财政补贴等新政策更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

  那么,黄冈楼市新政出台后,市民在购房时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

  1、首付额度降至20%,高贷款年限延长至25年

  新政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的市民,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且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20%,高贷款年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扩大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楼盘范围,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贷款发放的时限。

  2、市民购买首套房可享受1%财政补贴

  对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者,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1%的比例给予补贴。同时鼓励周边地区居民来市区购房。非市区常住户口人员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房屋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市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迁移落户手续。购房人落户后,在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依法享有和本地市民同等的权益。

  3、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允许自由交易。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再次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按土地评估价格的10%或房产交易价格的1%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允许自由交易。

分享到:
获取优惠